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在探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扣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概念。简单来说,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就是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比如,公司因为自身经营问题裁员,给予被裁员工的钱就属于这类补偿金。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扣税,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下面通过具体例子来帮助理解。假设某地去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如果小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获得了12万元的补偿金,因为12万元在15万元以内,所以这12万元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如果小李获得了20万元的补偿金,超出15万元的那5万元(20万 - 15万 = 5万)就需要单独计算纳税。这5万元不并入小李当年的综合所得,而是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通常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劳动者可以向单位咨询具体的扣税情况,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官方渠道,如当地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等,进一步了解和核实。同时,保存好与解除劳动合同及补偿金相关的文件和凭证,以备不时之需。这样,如果在扣税方面出现疑问或者纠纷,劳动者就有相应的依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扣税以及如何扣税,要根据具体金额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比较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