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金是否要扣税?
我被企业辞退,拿到了一笔补偿标准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扣税,毕竟这对我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要扣税,扣多少呢?有没有什么规定?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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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金是否扣税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金,通常也叫经济补偿金,是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比如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就是15万元。如果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辞退补偿标准金在15万元以内,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是超过了15万元,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区间设置了不同的税率,从3%到45%不等。 所以,判断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金是否扣税,关键看这笔补偿金的数额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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