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吗?
我和别人谈了个合作,对方给我发了要约,我还没回应呢。我就想问问,是不是对方发出要约的时候,这个合同就算成立了呀?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也不知道后续要怎么处理,希望得到解答。
展开


在探讨合同是否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要约。要约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希望和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比如,我向你说我愿意以500元的价格把我的自行车卖给你,这就是一个要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意味着要约需要有明确的合同内容,并且要约人要表明一旦对方同意,自己就会受这个约定的约束。 然而,合同的成立并不单单取决于要约的发出。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订立合同的第一步,是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提议。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受要约人作出有效的承诺时,合同才会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对方收到要约并作出同意的表示(即承诺),而且这个承诺生效了,合同才正式成立。 例如,你向商家发去购买某商品的要约,商家收到后给你回复说可以按照你提出的条件卖给你,这个回复就是承诺,从商家的承诺生效时起,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就成立了。 所以,合同并非自要约人发出要约时成立。要约的发出只是开启了订立合同的进程,合同成立与否,关键要看受要约人是否作出了有效的承诺,以及该承诺是否生效。当然,如果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但这属于特殊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