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
我和别人谈了个合作,对方给我的承诺已经到达我这里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合同是算成立了,还是已经生效了?我就想知道这两者有啥区别,在承诺到达这个节点到底是处于什么状态,后续我该做些什么,希望懂法律的能帮我解答下。
展开


在探讨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合同成立和生效这两个概念。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也就是双方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一般情况下,当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此时合同即告成立。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乙收到要约后作出承诺并将承诺通知送达甲,此时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然而,合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后,只有在满足上述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合同才会生效。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合同虽然成立,但可能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或经过特定的程序才会生效。比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又如,当事人约定合同附生效条件或附生效期限的,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 举个例子,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时成立。但由于该房屋是经济适用房,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才能转让,那么该合同在未经审批前虽然成立,但并未生效。 综上所述,承诺到达时,通常合同成立,但合同是否生效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及是否满足生效条件来判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的生效条款,明确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时间,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