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11月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我打算11月去办理离婚手续,不知道现在离婚是不是还需要经过冷静期,我不太了解这个政策,很担心会因为冷静期的问题影响我的离婚进程,想问问专业人士现在到底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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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程序中设置的一段期间,在此期间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这一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不管是11月还是其他时间,只要是协议离婚,都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如果您和您的配偶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就必须经历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如果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离婚程序就会终止。只有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不过,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即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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