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强制医疗程序及流程必须是法院吗?


审理强制医疗程序及流程主要是由法院来进行的。 首先,强制医疗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整个流程中,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要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也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法院在受理强制医疗申请后,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且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要是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还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经审理,对于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不过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而且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还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相关概念: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针对那些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对其采取的一种强制治疗措施。 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通过这种方式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