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是否合法?


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债权转让的概念。债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也就是别人欠他的钱或者要履行的义务,转让给另一个人。而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就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签订的关于转让债权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也就是说,只要不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一般是合法有效的。比如,如果债权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产生的,像抚养费、赡养费的请求权,这种债权就不能转让。又或者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就不能随意转让该债权。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还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这意味着,债权转让时,债权人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债务人可以不向受让人履行义务。 在签订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时,还需要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应当明确债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债权的金额、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等。同时,协议的签订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如果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并且按照法律规定通知了债务人,那么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受让人可以依据协议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但是,如果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转让了不得转让的债权,那么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