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后又实施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我之前被判了缓刑,缓刑期满后我又犯了新罪。现在我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累犯。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到底算不算累犯,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展开


缓刑期满后又实施犯罪是否构成累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犯罪的人一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对于缓刑期满后又犯罪的情况,由于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既然原判刑罚没有执行,也就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一说。所以,从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来看,缓刑期满后再犯罪通常不构成一般累犯。因为一般累犯要求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然而,如果涉及特别累犯,就要看新犯的罪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如果符合特别累犯的条件,即便在缓刑期满后犯罪,也可能构成特别累犯。总之,判断缓刑期满后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要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和具体犯罪情形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