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如何填表?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如果雇佣了残疾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基础上,再额外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以此来鼓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关于如何填表,一般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要先准备好相关资料。企业需要留存残疾职工的残疾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资料,以证明企业确实雇佣了残疾人并支付了相应工资。这些资料虽然不需要在填表时一并提交,但税务机关可能会进行后续核查。 第二步,找到对应的表格。通常是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进行填写。在这张表格里,有专门的行次用于填写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金额。 第三步,填写具体内容。将企业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总额填入相应的栏次。然后,根据规定的加计扣除比例(100%),计算出加计扣除的金额,并填写在对应的位置。这里要注意填写的数据一定要准确,要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凭证相符。 第四步,数据的关联与汇总。填好《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后,相关数据会自动关联到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最终达到减税的目的。 如果在填写过程中遇到不确定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填写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