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缓刑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吗?
我最近被判处了拘役缓刑,现在心里特别纠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定得回户籍所在地才行。我在现在居住的城市已经生活很久了,各方面都比较熟悉,要是非得回去会带来很多不便。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呢?想了解这方面具体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拘役缓刑不是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缓刑是对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罪犯,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一般情形下,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罪犯的居住地;罪犯在多个地方居住的,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罪犯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应当根据有利于罪犯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而且宣判时,应当告知罪犯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以及不按期报到的后果 。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也表明,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这就说明,被判拘役缓刑后,通常是在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监管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要遵守相关规定。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只要遵守这些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执行缓刑。
相关概念:
缓刑:对 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罪犯,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刑罚。
社区矫正: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改造的一种方式。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