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统一价格是否违法?


经销商统一价格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从不同情况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价格垄断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修正)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如果经销商们处于同一市场层级,彼此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他们协商统一价格,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横向价格垄断协议。这种协议会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例如,在某个城市的几家大型家电经销商,为了避免价格竞争,共同商定某款热门电视机的销售价格,这就属于典型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是违法的。一旦被认定构成横向价格垄断协议,相关经营者可能面临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供应商与经销商之间达成的固定转售价格或者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可能构成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修正)第十八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垄断协议。比如,某知名化妆品品牌供应商要求其经销商必须按照指定的最低价格销售产品,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不过,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等,并且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则可以不被认定为垄断协议。 此外,如果经销商统一价格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供求关系、成本变化等合理因素,而不是通过协议、协同行为等方式故意操纵价格,那么一般不构成违法。例如,当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有经销商为了维持正常经营,同时提高产品价格,这种情况通常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不构成违法行为。 总之,经销商统一价格并不一定违法,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垄断协议以及是否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如果你作为经销商面临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