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躲债卖房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因为欠了别人钱,为了躲债就和朋友签了卖房合同,把房子名义上卖给朋友,但实际没让他给钱。现在债主知道了这事,说我这合同不算数。我就想问问,我这种躲债签的卖房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啊?
展开 view-more
  • #合同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躲债卖房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合同效力,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约束力,有效的合同会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无效的合同则不具有这样的效力。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双方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相互勾结、共同实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躲债卖房的情形中,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根据这条法律规定,他们签订的卖房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出卖人在欠债累累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将房屋卖给朋友,且朋友明知出卖人是为了躲债,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恶意串通。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便合同不被认定为无效,债权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卖房的行为影响了其债权的实现,且买受人知道该情形,那么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卖房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躲债卖房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法院通常会审查合同签订的时间、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款项支付情况、房屋实际交付使用情况等。如果房屋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虽然签订了合同,但买受人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房屋也没有实际交付等情况,都可能成为认定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依据。 总之,躲债卖房签订的合同不一定完全有效。如果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即使不存在无效情形,债权人也可能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使合同失去效力。因此,在进行房屋交易等重大民事行为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