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宣告失踪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吗?

我家里有人已经下落不明很久了,我想直接申请宣告他死亡,但是有人说必须先申请宣告失踪才行。我不太明白,所以想问问宣告失踪是不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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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宣告失踪并不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这两个法律概念。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而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满足宣告死亡的法定条件,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不需要先经过宣告失踪的程序。也就是说,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制度,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先后顺序。 比如,某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有关机关已经证明其不可能生存,那么其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而不必先申请宣告失踪。所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和情况,自主选择是否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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