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招人收押金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我去应聘一家单位,面试通过后,单位说要收500元押金,等工作满一年再退还。我有点担心,不知道单位这样做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单位招人收押金是不是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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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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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业过程中,单位招人收取押金是许多求职者可能会遇到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呢?答案是肯定的,单位招人收押金违反法律规定。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作为押金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种侵犯。劳动者付出劳动获取报酬,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和保障,而不是通过收取押金的方式来限制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一法律条文清晰地表明,单位招人收押金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单位招人收押金的情况,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所收取的押金。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此外,劳动者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总之,单位招人收押金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此类问题时,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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