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是主刑还是附加刑?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属性不太清楚。不知道它到底是主刑还是附加刑,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它的性质,以便更好地理解刑罚体系。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而非主刑。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主刑和附加刑的概念,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它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也就是说,对一个犯罪行为只能判处一种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些刑罚都是直接针对犯罪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进行限制或剥夺。 附加刑,则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 综上所述,依据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的一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