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社保交的最低标准发放吗?
我受了工伤,被认定为伤残,听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我想知道这个补助金是按照社保交的最低标准发放吗?我担心自己拿到手的钱会很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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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不一定是按照社保交的最低标准发放。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它的计算基数通常和本人工资相关。这里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平均月缴费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依据的工资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是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会以该实际工资对应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发放。 然而,在现实中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为了少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社保最低缴费标准为职工缴纳保险的情况。若出现这种情况,职工实际工资高于社保最低缴费标准,而导致职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应得数额时,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降低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所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以本人实际月缴费工资为基数发放,只有当缴费工资是最低标准且符合规定时才按最低标准计算,但若是单位未足额缴费导致少发,职工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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