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的辞退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给了我一笔辞退补偿金。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担心如果要交税却没交,会有麻烦,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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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予员工的辞退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分情况来看。辞退补偿金在法律上也被称作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5万元,那么3倍数额就是15万元。若公司给你的辞退补偿金是12万元,由于12万元在15万元以内,那么这笔补偿金就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要是辞退补偿金是20万元,超过15万元的那5万元就需要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了。 所以,对于辞退补偿金是否缴纳个税,关键在于看其数额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部分要按规定纳税,未超过则免征。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员工失去工作后的一种经济保障,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税收优惠,能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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