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了离婚协议书,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都做了约定。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份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是签了之后对方反悔,这份协议还能不能约束他呢?想了解下离婚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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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其目的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处理相关的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表明,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文件。 不过,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是有条件的。它并不是双方签字就立即生效,而是要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取得离婚证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书可以看作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所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最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就不生效。一方反悔的话,另一方不能依据该离婚协议书要求对方履行相关义务。此外,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也必须合法、公平,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内容存在违法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或者变更相关条款。 所以,离婚协议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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