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否需要登记?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好了离婚协议,但是不太清楚这份协议需不需要去相关部门登记。如果不登记的话,会不会没有法律效力?我想了解下离婚协议登记的具体规定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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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从法律角度来说,离婚协议是需要进行登记的。 离婚协议本身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也就是说,只有当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如果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而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并不产生法律效力,夫妻关系也不会解除。这是因为离婚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能完成。 此外,办理离婚登记也是对离婚协议的一种确认和保障。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为了使离婚协议产生法律效力,保障双方的权益,签订离婚协议后一定要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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