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备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在探讨登记备案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影响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简单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把还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房人,买房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所签订的合同。 关于登记备案的概念,它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对商品房预售的管理而要求进行的一项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接下来分析登记备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登记备案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即使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办理登记备案,合同依然是有效的。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合同本身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比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然而,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那么在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时,合同就不生效。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比如买房人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而开发商也接受了,那么此时合同依然可以认定为生效。 从实际意义来讲,虽然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它对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登记备案,可以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因为经过登记备案后,该房屋的预售情况就会在相关部门有记录,开发商难以再将该房屋卖给他人。而且在出现纠纷时,登记备案的合同也能作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预售合同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