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以为这样就算离婚了,可身边有人说不算。我有点懵,不知道到底怎样才算是真正离婚。签了离婚协议后,还需要做些什么吗?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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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离婚协议并不意味着就完成了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虽然这份协议体现了双方的意愿,但它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 从法律角度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意味着,签订离婚协议只是离婚程序的第一步。之后,双方要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一个30天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在30天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另外,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仅仅签订离婚协议不能等同于离婚,还需要完成法定的离婚程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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