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按揭未办产证的房子,离婚了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共同按揭买了房,但还没办房产证,现在要离婚了,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按出资比例分,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另外,如果法院不处理,后续又该怎么解决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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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同按揭但未办产证的房子面临离婚分割的情况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还未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不会在离婚判决书上对该房地产进行实质性处理。这是因为很多时候当事人尚未拿到房产证是由于房子还处于房贷偿还阶段,房产的所有权状态尚未完全确定。比如,一方婚前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共同承担房贷,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独立承担房贷,只要没拿到房产证,法院就暂不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关于离婚程序的相关规定,在房产所有权未明晰时不宜直接判决分割。 其次,如果起诉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且夫妻双方对按揭房屋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夫妻一方或双方使用。例如,可能会考虑双方的居住需求、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谁有使用权。 最后,当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比如房贷还清、可以办理房产证时,若双方对房产分割仍有争议,一方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或者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只要协商结果不违反法律法规,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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