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我和我对象打算协议离婚,之前是在老家登记结婚的,现在我俩都在外地工作,实在不方便回老家办理离婚手续。想问下协议离婚是不是必须得在结婚登记地办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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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地办理。 首先来解释一下协议离婚,它也叫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 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也就是说,在上述试点地区,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当地户口,但有一方持有当地居住证,那么就可以不在结婚登记地,而是在居住证发放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不在试点地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这种情况下也不是必须要去结婚登记地办理,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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