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取消冷静期了吗?
我和我对象感情破裂,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但听说有离婚冷静期。我想知道现在离婚冷静期取消了吗?我真的不想再拖下去,想赶紧结束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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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取消。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夫妻双方提出离婚申请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才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简单来说,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受理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申请。过了这30天的冷静期后,还有30天的时间让夫妻双方共同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领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不过,如果双方确实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除了协议离婚,还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但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所需时间和精力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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