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想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我和我爱人现在都觉得过不下去了,都想尽快办理离婚。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们这种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情况,还需要经历这个冷静期吗?真的很想快点结束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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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双方都想离婚的情况下,也就是协议离婚,依然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即使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也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在三十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不论双方是否都有离婚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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