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一个月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想弄清楚这个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一个月?如果是的话,这一个月内具体要做些什么呢?对我们离婚的流程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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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也就是大家通常理解的一个月。在这一个月的冷静期内,双方要认真思考是否真的要结束婚姻关系。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要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或者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程序就会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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