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一定要在当地办理吗?

我和我爱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是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我想了解下,离婚是不是必须要回当地也就是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是在现在居住的地方也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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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一定非要在当地办理,这里的“当地”通常理解为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同方式的办理地点规定不同。 协议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要到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比如夫妻双方户口都在A地,那么他们就需要到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户口在A地,另一方在B地,他们既可以去A地办理,也能去B地办理。 诉讼离婚的话,情况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情况下是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夫妻双方户口在A地,但被告长期在B地工作生活且已满一年,那么原告就可以在B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通常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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