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即丧失全部财产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和另一半签了个协议,说要是离婚,对方就会丧失全部财产。但现在我俩有点矛盾,感觉真有可能走到离婚那步,我就有点担心这协议到底有没有效。要是到时候对方反悔,不按协议来,我也不知道该咋办。所以想问问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到底管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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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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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即丧失全部财产的协议是否有效”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类协议的基本概念。“离婚即丧失全部财产的协议”通常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若一方提出离婚或出现特定离婚情形时,该方将放弃全部财产所有权。这种协议往往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和约束性,目的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夫妻双方有权对财产进行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就是有效的。 然而,在实际判定这类协议是否有效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其一,协议是否是双方真实自愿签订的。如果一方是在被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损害其名誉等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二,协议内容是否公平合理。如果协议的约定明显不合理,严重损害了一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对协议进行调整。比如,协议规定一方在离婚时不仅要放弃全部财产,还要承担巨额债务,而另一方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明显不公平的协议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其三,协议是否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背了社会公德、善良风俗,那么协议也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协议约定限制一方的基本人身权利,如限制再婚自由等,这类协议就是无效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说明在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但前提是协议本身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所述,“离婚即丧失全部财产的协议”并不一定绝对有效,需要综合考虑协议签订的自愿性、内容的公平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涉及到这类协议的纠纷,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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