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算继承吗?
我和配偶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房产归我所有。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不是算继承啊?我就想弄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以后处理房产相关事情的时候心里能有数,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继承和离婚房产分割的概念。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将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去世后,他的财产由他的继承人来接手。而离婚房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共同拥有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进行分配的过程。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继承关系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条件的。例如,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在被继承人去世后,这些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其遗产。 而关于离婚房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离婚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不属于继承。继承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个法律事实,而离婚房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关系的解除,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在离婚时获得房产的一方,是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方式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并不是因为另一方的死亡而继承该房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