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

我前段时间买房,和卖家签了合同付了钱,结果后来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别人了。我就想知道,卖家这种一房二卖的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是诈骗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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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二卖
  • #合同诈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房二卖”和“诈骗”的基本概念。所谓“一房二卖”,简单来说,就是房主先后把同一套房子卖给两个不同的人。而“诈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卖房者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欺诈手段。 如果卖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房价上涨等原因,想把房子以更高价格卖给他人,从而与新买家再次签订合同,但他并没有非法占有第一买家购房款的故意,只是想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而是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一房二卖的民事违约情形中,第一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退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等。 然而,如果卖房者在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故意,比如收取第一买家的购房款后,根本没有打算履行合同,而是直接将款项挥霍或者挪作他用,并且为了达到骗取更多钱财的目的,又与第二买家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诈骗。一旦构成诈骗罪,卖房者将面临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一房二卖并不必然构成诈骗,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卖房者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来确定。购房者在遭遇一房二卖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怀疑卖房者构成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属于民事违约纠纷,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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