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人格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自己好像有双重人格,有时候行为不受控制。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像我这种有双重人格的情况会不会受到保护呢?比如在一些涉及自身权益的事情上,法律会怎么对待我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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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双重人格是一种精神障碍,患者通常具有两种或更多不同的身份状态。从法律保护的角度来看,双重人格患者和其他公民一样,其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意味着双重人格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财产所有权等权利,和正常人一样神圣不可侵犯。 在司法实践中,当双重人格患者涉及到一些法律行为时,比如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其行为能力的认定是很关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患者在实施法律行为时,由于精神状态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在刑事法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表明双重人格患者在刑事犯罪中的责任认定,要根据其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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