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抵押是否构成诈骗?
我把名下一套房子先抵押给了A银行,后来又抵押给了B银行。现在A银行发现了重复抵押的事,说我可能构成诈骗。我就是资金周转困难才这么做的,也没想骗谁。我想知道这种重复抵押的情况到底会不会构成诈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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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抵押并不一定构成诈骗。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重复抵押和诈骗的概念。重复抵押是指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设立多个抵押权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把一样东西多次拿去抵押借钱。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简单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别人把钱给你,而且你压根没打算还。 在法律规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这意味着法律是允许合理的重复抵押的。 判断重复抵押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抵押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如果抵押人在重复抵押时,如实告知了各抵押权人相关情况,且有能力履行债务,或者有合理的还款计划,那么这种重复抵押通常不构成诈骗。例如,抵押人将自己价值100万的房产,先抵押给银行贷款50万,后来又将剩余价值抵押给其他债权人,并且都告知了双方真实情况,这就是合法的重复抵押。 然而,如果抵押人在重复抵押过程中,故意隐瞒已经抵押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抵押物信息,以获取更多的贷款,并且在取得贷款后不打算归还,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比如,抵押人明明知道自己的房产已经抵押给了一家银行,却隐瞒这个事实,又将房产抵押给另一家银行,拿到钱后就挥霍一空,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总之,判断重复抵押是否构成诈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不能仅仅因为存在重复抵押的行为就认定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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