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到期辞职算违约吗?


合同不到期辞职是否算违约,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一个是“服务期”,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另一个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约。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公司花费5万元送你去参加专业培训,并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你工作1年后辞职,那么可能需要支付约3.33万元(5万元×2/3)的违约金。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一般情况下合同不到期按规定程序辞职不算违约,但如果涉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违反约定就可能构成违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