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偷偷立遗嘱给孙子是否有效?
我家老人瞒着家里其他人,立了份遗嘱把财产给我。我不知道这种没让大家知道的遗嘱有没有效,万一之后家里人有意见闹起来就麻烦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老人偷偷立遗嘱给孙子到底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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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老人偷偷立遗嘱给孙子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里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范围内,老人立遗嘱把财产给孙子,这种情况属于遗赠。 对于遗嘱的效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也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也就是说,如果老人在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没有受到欺诈、胁迫,遗嘱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即使是偷偷立的遗嘱,也是有效的。 不过,对于遗赠,还有一个重要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如果老人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孙子,孙子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明确表示接受,否则可能会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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