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遗嘱把房产给孙子是否合法?
我爷爷最近立了遗嘱,要把他名下的房产给我。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毕竟我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来看,祖父通过遗嘱把房产给孙子这种情况合法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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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祖父通过遗嘱把房产给孙子这种行为一般是合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定继承顺序中,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范围内。所以,祖父立遗嘱将房产给孙子的行为属于遗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就为祖父以遗嘱形式将房产给予孙子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只要祖父所立的遗嘱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那么该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 不过,对于受遗赠人来说,有时间上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如果孙子接受祖父的遗赠,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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