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孙子如何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

爷爷奶奶名下有一套房产,他们年纪大了,我担心未来房产继承会出问题。我爸妈都在,我想了解在法律上我作为孙子,该怎么继承爷爷奶奶的这套房产呢?是有哪些途径和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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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孙子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这里指爷爷奶奶)在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立下遗嘱,指定将房产留给孙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爷爷奶奶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直接把房产给到孙子。这种情况下,孙子可以凭借有效的遗嘱,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二种是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即爷爷奶奶与孙子签订协议,约定由孙子承担爷爷奶奶生养死葬的义务,在爷爷奶奶去世后,房产归孙子所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有这样的协议,孙子履行了相应义务,就可以依据协议继承房产。 第三种是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里,孙子通常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爸爸先于爷爷奶奶去世,那么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爸爸应继承的爷爷奶奶房产的份额。 第四种情况,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且不符合代位继承条件,但孙子对爷爷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孙子有可能适当分得爷爷奶奶的房产份额,但不一定能全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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