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异议程序的申请人包括哪些人?

我打算申请商标异议,但不清楚自己符不符合申请人条件。我是一家小公司,发现有个新申请的商标和我们的很像,担心会造成混淆。我想知道在商标异议程序里,像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作为申请人提出异议,还有哪些人可以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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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标异议程序是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意见的程序。 首先,对于在先权利人而言,指的是在商标申请人申请商标之前,就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拥有合法商标权利的人。比如说,甲公司在服装类商品上早在几年前就注册了“A”商标,而乙公司现在申请在服装类商品上注册和“A”商标极为相似的“B”商标,那么甲公司就属于在先权利人,有权在商标异议程序中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其次,利害关系人一般是指与商标有某种利益关联的人。例如,某经销商长期销售使用某商标的商品,当有新的类似商标申请可能影响其销售业务时,该经销商就属于利害关系人。像经销商丙长期代理销售丁公司使用“C”商标的产品,现在戊公司申请在相同商品上使用极为近似的“D”商标,丙经销商就可能因未来销售受影响而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此外,除了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外,任何人如果认为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如商标带有民族歧视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也可以提出异议。这体现了商标注册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要求。《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当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存在这些情况时,任何人都可依法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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