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如何提出异议?
我发现有个和我公司商标很相似的商标正在申请注册,担心会对我们造成影响,我想 对这个商标提出异议,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去哪里提交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有时间限制吗?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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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提出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提出异议的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提出异议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办理,你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或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也能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另一种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其次,办理异议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书方面,要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并附异议理由的说明及证据材料,而且这些材料要一式两份。身份证明方面,如果是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关于提出异议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将商标异议书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书副本之日起三十日内答辩。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