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是商标法赋予相关利害关系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项重要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对注册商标提出异议。
首先,我们要明确可以提出异议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觉得该商标侵犯了你的权益,或者任何人发现商标违反了绝对禁止注册的条款,都有权利提出异议。
接着是提出异议的时间。初步审定的商标会在商标局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你可以提出异议。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提出异议申请了。
然后是准备异议申请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准备异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还要提交证明你身份的文件,如果你是公司,就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如果你是个人,就是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要提供与异议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你拥有的在先商标的注册证书、使用证据等。
最后是提出异议的流程。你可以通过商标局指定的在线服务系统提交异议申请,也可以到商标 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提交申请后,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会通知你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之后,商标局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和陈述的理由进行实质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
如果你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异议人或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