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如何提出异议?
我想对一个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我担心这个商标和我已 有的商标近似,会对我的品牌造成影响。想了解提出异议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有没有时间限制等方面的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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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下面为你介绍提出商标异议的具体流程:首先,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异议申请书应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等。接着,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可以通过商标局官网的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还能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申请书件符合规定,商标局将受理异议申请并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辩,期满未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的 异议裁定。之后,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若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