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异议程序是什么意思?
我想申请商标注册,听说有个商标注册异议程序,但不太明白这到底是啥。我就想知道这个程序具体是怎么回事,对我申请商标有啥影响,会不会阻 碍我的商标注册成功?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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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异议程序,简单来说,就是在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之后,到核准注册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任何认为该商标不应该被注册的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反对意见的一种法定程序。
这个程序主要是为了保证商标审查和注册的公正性、准确性,避免一些存在问题的商标被错误地注册。比如说,如果有人认为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有的商标近似,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者该商标违反了禁用条款等,就可以通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当有人提出异议后,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过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如果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该商标就不能被注册;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商标将被核准注册。
而且,当事人如果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还可以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做出 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还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