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是否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后来和公司有了纠纷,朋友说要看公司有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才好确定我和公司有没有劳动关系。我就想问问,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是不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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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确实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具备合法经营、用工等一系列的条件。在我国,能够成为合法用人单位的,一般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还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这些组织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注册等手续,获得合法的经营或者运行资格。
为什么说它是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呢?因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那么它就没有权利进行用工行为。就好比一个没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小作坊,它本身都不被法律允许进行经营活动,也就不能和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是放在首位的,是劳动关系成立的首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