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质押权设立是否必须登记?

我想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质押出去,但是不太清楚股权质押权设立需不需要登记。如果不登记会不会影响质押的效力呢?我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确定后续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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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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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权设立是否必须登记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股权质押的概念。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通俗来讲,就是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一种担保,向债权人保证会履行债务。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在我国,关于股权质押权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有明确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表明,登记是股权质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股权质押涉及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权益,如果不进行登记,第三人很难知晓股权的真实权利状态,容易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比如,出质人可能在未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将已经质押的股权再次转让或者质押给他人,这就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通过登记,将股权质押的信息公示出来,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登记的具体流程一般如下: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质押的股权、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内容。然后,当事人要共同到相关的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一般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通常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只有完成了登记手续,股权质押权才正式设立。总之,股权质押权设立必须登记,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当事人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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