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不还就一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我最近遇到一个问题,想请教专业人士:我朋友持有一张信用卡,因为生意周转困难,透支了5万多元,之后几个月一直没能力偿还,银行已经多次催收,最近还收到了律师函,说如果再不还款可能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他。我朋友很担心,但他确实不是故意不还,只是暂时没钱。想了解这种情况是不是一定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有没有什么区别于恶意透支的情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法律解释。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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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信用卡透支不还并不必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恶意透支”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满足三个核心要件:一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三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关键。如果持卡人透支时具有还款能力,只是后来因客观原因(如生意失败、疾病等)导致无法偿还,且在催收过程中积极与银行沟通、表达还款意愿,一般不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例如,你朋友的情况,如果他能提供生意周转困难的证据,且没有逃避催收(如更换联系方式、住址不告知银行等),那么可能不构成恶意透支,也就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实用建议方面,建议你朋友尽快与银行协商还款计划,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自己的困难情况,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同时,要保留好所有与银行沟通的记录(如通话录音、短信、邮件等),避免被认定为逃避催收。如果银行已经起诉,应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非恶意透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