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文凭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在探讨以假文凭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判定因素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正常情况下,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然而,以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涉及到欺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当劳动者使用假文凭时,就是故意向用人单位隐瞒了自己真实的学历情况,使用人单位在误以为劳动者具备相应学历和能力的基础上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显然违背了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以假文凭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假文凭对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否起到了实质性的影响。如果该岗位对学历有明确且严格的要求,学历是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录用劳动者的重要考量因素,那么使用假文凭订立的劳动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一些科研岗位、高级技术岗位等,用人单位往往要求应聘者具备特定的专业知识和学历背景,此时假文凭就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如果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也就是说,虽然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还是会得到相应的报酬。 总之,以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在多数情况下会因为欺诈因素而面临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劳动者应该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提供自己的信息,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也应该加强对求职者信息的审核,降低用人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