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离婚是否构成犯罪?
我被对方骗着办了离婚手续,对方是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我想知道他这种骗离婚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构成犯罪啊,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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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非法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再复婚,从而骗得对方同意离婚的一种行为。 从法律上来说,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为准。一旦完成法定的离婚程序,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也就是说,只要离婚手续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的,在法律上离婚就是有效的。 单纯的骗离婚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因为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双方是自愿前往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这通常被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尽管可能一方存在受欺骗的情况,但这并不直接等同于刑事犯罪行为。 然而,如果在骗离婚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一方通过伪造证件、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离婚,同时还涉及诈骗财产等行为,那么就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在骗离婚过程中,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该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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