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对方写借据是否构成诈骗罪?
我让别人给我写了借据,但其实用了点欺骗手段。现在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构成诈骗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骗对方写借据这种行为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具体是怎么判断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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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故意欺骗别人,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然后基于这个错误认识把自己的财物交给骗子,骗子因此得到好处,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骗对方写借据是否构成诈骗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骗对方写借据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并且通过这个借据最终让对方交出了财物,造成了对方财产损失,那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说,甲编造了一个很紧急的理由骗乙写了一张借据,然后拿着借据去法院起诉乙还钱,乙因为这张借据不得不把钱给甲,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但是,如果只是骗对方写了借据,实际上并没有通过这个借据去获取对方的财物,或者没有造成对方财产损失,那就不一定构成诈骗罪。比如,丙骗丁写了借据,但并没有凭借这个借据向丁要钱,也没有通过其他方式让丁有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构成诈骗罪。所以,判断骗对方写借据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要看有没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和是否造成了实际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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