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找法人代表是否有用?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几个月工资了。我听说可以找公司的法人代表解决,可又不确定有没有用。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公司拖欠工资这种情况,找法人代表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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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找法人代表是否有用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这就好比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公司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应该由公司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工资的支付主体是公司,而不是法人代表个人。但是,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法人代表同时是公司的股东,并且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那么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可以找法人代表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如果法人代表在公司拖欠工资事件中有个人的过错行为,比如恶意指示不发工资等,员工也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另外,在劳动法律法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时,员工首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工资。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后公司仍不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些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表明法人代表存在上述应承担责任的情况,也可以将法人代表列为相关责任人。总之,拖欠工资时找法人代表不一定完全没用,但通常还是要先明确工资支付的主体是公司,再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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