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打架是先动手的人负责吗?
我和别人打架了,是对方先动的手,但过程中我也还手了,现在对方受了点伤,非说是我的责任。我就想问问,在法律上是不是两人打架谁先动手就谁负责啊?我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算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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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人打架的情形中,并非简单地遵循谁先动手谁负责的原则。打架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白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概念。正当防卫是指当自己或他人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对方先动手,而还手的一方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侵害,且还手行为在合理限度内,那么还手一方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还手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在实际判定中,还会考虑双方打架的原因、打架过程中各自的行为方式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比如,若先动手一方只是轻微推搡,而后还手一方却使用凶器造成严重伤害,那还手方可能要承担较大责任。另外,如果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故意,互相进行攻击,这种情况一般会按照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也就是说,若双方都有过错,会根据各自过错的大小来确定赔偿责任等。所以,两人打架不能单纯以谁先动手来判断责任归属,而是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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