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军嫂暧昧是否属于破坏军婚?
我最近和一个军嫂走得比较近,聊天也有点暧昧。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种行为会不会构成破坏军婚。我就是平常和她聊聊天,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暧昧行为到底算不算破坏军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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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和军嫂暧昧是否属于破坏军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破坏军婚的定义。破坏军婚,指的是行为人在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与其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这条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明确规定的破坏军婚行为主要是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这两种情形。 那么,和军嫂暧昧是否属于破坏军婚呢?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暧昧行为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破坏军婚。暧昧通常只是言语上的亲近、情感上的暧昧表达等,没有达到与军嫂结婚或者同居的程度。但是,如果这种暧昧行为进一步发展,演变成了同居关系,那就很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这里的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虽然单纯暧昧可能不构成破坏军婚罪,但这种行为仍然是不道德的。军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是因为军人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要职责,他们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所以,即便不构成犯罪,我们也应当尊重军人及其婚姻,避免与军嫂产生不当的暧昧关系。如果因为这种暧昧行为引发了一些民事纠纷,比如侵犯了军人或军嫂的名誉权等,可能会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总之,对于和军嫂暧昧这种情况,要根据具体的行为程度来判断是否构成破坏军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道德争议,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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